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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意圖非當事人

陳姓網友PO文,指她在2009年與妹妹(不知是否為乾妹)通電話,訴說跟老公離婚的事情,她表示,離婚的原因有部分是因為老公與「妹妹」出去玩的時候走得太近,老公甚至勾著她的肩膀,這位「妹妹」還把腳跨在原PO老公腿上,讓男方幫忙按摩。

「我心裡做何感受?」


「妹妹」則哭著說:「對不起...真得對不起...我不知道,我不是故意的...」原PO當下並沒有怪罪,還告訴「妹妹」,「不論妳多馬吉的姊妹,都不可以這麼做」

後來原PO與老公離婚....沒想到卻發現讓人生氣的事實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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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:
2009年底與#妹妹#的通話
簽完字後他出門了,而我打了通電話給我妹(熊)林佩錡
我:熊...我簽字離婚了
熊:啊~~~為什麼?
我:因為妳...是主要的原因..為了妳,我跟他吵了半年,我跟他說了,熊還小可以不懂,而你怎麼可以不懂
熊~姐告訴妳,妳一定要記住姐的話,.....無論你的好姐妹的男友老公跟你多麼熟,妳不可以有一些太超過的動作
妳連續整整那麼長的時間每天跟蘇電話24小時不掛,連睡覺都不掛,電話斷了不是妳打來就是他打去,會不會太誇張
記得有一次我帶妳去淡水玩嗎?我是老婆,卻走在你們二個後面默默的提著包包,而他是勾著妳的肩膀在走
當要回程的時侯,我去廁所出來,出來的看到的是什麼,你的腳跨在我老公的腿上,而他在幫你按摩,我心裡做何感受,
看到我出來,你們還持續著動作,直到我喊"該走了,車來了"才放下你的腳
熊:(開始哭)對不起...真的對不起,我不知道我不是故意的
我:姐知道你不是故意的,所以我沒怪妳,但妳知道當下的我很難過嗎?回家後我還因為這事跟他吵了一架
熊:狂哭大哭~~~~~
我:不要哭了...事情也這樣了,姐告訴妳看男人要看清楚不要像我一樣,只是我告訴妳的事..要記得!!無論跟你多馬記的姐妹男友都不可以這樣
你會害到人家也會姐妹友情破碎,像庭x男友也一樣,記得了喔....

簽字後的二個月我的房間我的家人全都讓給了蘇先生,而我自己一個人搬去了對面我朋友家窩在小房間住
我連媽媽都不敢講我簽字,我知道我媽媽這樣過來的,我不願媽媽因為我而難過,所以我從來不說,只說我吵架去小雅家住一陣子

而你~~蘇進弘~~從那天起就對小孩不聞不問,連小孩叫你爸爸你也不會回答,在電梯裡遇到媽媽也不會叫媽媽
我依舊告訴你要給你機會讓你想清楚,而你確變本加厲的無情

二個月後,我回家問你想清楚了嗎?你說想清楚就是要離婚,你不要婚姻的束附
我說:即然這樣為什麼要結婚,當初不要結婚不要生小孩就好了,難道我們不能好好談談嗎?只要你改
你說:我做不到,我就是這樣,我就是不要改,我也不要婚姻
我說:好~~~~那即然你不要就這樣吧

離婚協議書上寫明你願意每個月付一萬給小孩的費用,你同意了

這時....我才跟媽媽說我離婚了...媽媽才一開口,說第一句話,我年輕的時侯就歹命了,
怎麼妳......我不敢讓媽媽看見我的眼淚,講完轉身回房間躲棉被大哭不敢讓媽媽聽到我的哭聲

之後你也沒再回過這個家,只見了二三次來收衣服就走...

幾個月過後~~在網路你馬記的老婆fb上發現了這張照片..我問了xx老婆,蘇先生旁邊這女生是誰!
她回我,他女朋友...
我說:妳知道這女的是誰嗎?就是我一直跟你們說的那個妹妹

原來.....我大徹大悟...二個演的真的天衣無縫.....我走..立馬接手!!小孩..我養...
你們......快樂似神仙.....

待續...........

蘇進弘~~~你不立馬把戶口遷走~~我就一天爆一則!!讓全世界的人知道你們有多下流多可惡

當初你娶我,我說只要你是真心對我好~一輩子對我好就夠了
你說~你不會辜負我~會愛我一輩子,所以我委身於你,什麼也沒有就這樣跟你去公証
酒席.金項鍊.所有結婚的東西,無一不是我家裡準備,無一不是沒給你作面子..
到離婚後,我都還在還銀行結婚的貸款.....今天你這樣對待我.....我就要讓所有你現在重新洗牌的朋友知道真相

你們現在過的很快樂,沒負擔,這些年全部建築在我的痛苦上,我要你們二個付出代價

這是我離婚後立馬發現的第一張照片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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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篇文章摘取自網絡